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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替皮亚杰写的演讲稿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10-19 19:47:16 / 天气: 晴朗 / 心情: 高兴

皮亚杰的演讲稿

 

大家好!我是皮亚杰。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我的几点心理学理论!

   那么,就从我的心理学理论的核心——发生认识论开始说起吧。什么是发生认识论呢?在讲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经典认识论。经典认识论最关心的是认识是如何可能的问题。这一问题很快分化成关于逻辑数学知识和带有经验性质的实验科学知识的本性和初始条件等等许多问题。但是,各种传统的认识论却有一个共同的公设,认识是一种事实,而不是一种过程。

好的,现在回过头来看我的发生认识论。什么是发生认识论呢?它有什么特点呢?

我要强调的是:发生认识论的特有问题是认识的成长问题,也就是说,我把认识看作是一种过程!既然是一种过程,那么研究认识的发生发展是认识论不可缺少的一个部份。人类的认识不管多复杂,都可以追回到童年时期,甚至可以追回到胚胎时期。而我的心理学企图回答的问题,就是:儿童出生后,认识是怎样形成的?智力、思维是怎样发展的?它是受哪些因素所制约的?它的内在结构是什么?各种不同水平的智力、思维结构是如何先后出现的?等等。我解答这些问题的主要科学依据是生物学、逻辑学和心理学。这三门学科一起,是我发生认识论的理论基础。

下面,我来具体介绍一下我的发生认识论的基本观点:

第一点:心理,包括认识的发展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反应不是由刺激简单决定的,而是由主体认知结构和刺激共同决定的。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主体现存的认知结构,是刺激之所以成为刺激的必要条件。因此,我要说明的是:主客体之间存在着一种双向关系:S <——> O,即在客体作用于主体的同时,主体也在作用于客体。通过这种相互作用,主体实现了对客体的适应。是的,智力的本质就是适应!

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具有两个侧面,即同化作用和顺化作用。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就是同化于已顺化于物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包含着动作内化格式外化的两级转化。所谓智慧,其实就是这种双向建构的综合。关于这一点,大家现在可能较难理解,我们稍后再做详细分析。

需要说明的是:认识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开始的,但在认识发展之初,主、客体却尚未分化。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大家都知道,一开始婴儿是没有“自我”的概念的,他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小手也是自己的一部分。随着活动的丰富和发展,主、客体开始分化,即原来主、客体不分的动作结构,会沿着内、外相反的方向发展,分别联合成为主体动作统一的内部结构和客体之间的外部结构。前者为内化建构,后者为外化建构,两者合称为双向建构。从感知动作阶段到形式运算阶段的发展,经历了上述内化与外化建构的辩证统一过程。而且在每一认识关系建立之时,也体现着内化与外化的统一:它既把外界的信息同化于主体的已经形成了结构,形成了某种广义的知识,又使主体结构顺应于物,在一定程度上使主体认知结构获得了发展。

第二点:我认为,生物学可以解释思维的起源和发展。认知发展可以借用生物学概念“表型复制”来解释!

所谓表型复制,其本质在于强调内部的调节,调节意味着对初始的遗传物质的重构。这些调节本身又因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得到修正。支配重构的调节是一种对环境更加适应的自动调节,这种自动调节是内部有方向性的同化过程,而不是机体对环境的被动接受。生物有机体的自动调节机制和表型复制过程与知识的形成和发展可以作全面类比,因为两者都具有机能连续性或同构性。相应于生物学上的外源性变异和内源性变异,知识也可以分为两种:从经验中得到的外源性知识与从主体动作的内部必然协调中导出的内源性知识。内源性重构取代了外源性知识。也就是说,认知的发展是因为产生了基因型的变化,即产生了内源性重构的结果。认知的内源性重构就是认识的表型复制过程。内源重构的表型复制理论与平衡化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内源重构过程的实质乃是寻求更佳的平衡状态,因此可以说,内源重构过程也就是平衡化过程。

第三点:儿童通过自身也就是主体,与环境也就是客体的相互作用,构成了自己的心智状态,在获得广义物理知识的同时,形成了自己的认知结构,也就是心理逻辑结构。认知结构的逻辑水平随儿童的发展而逐步进化,每一发展阶段均有一种逻辑与之相对应,而且每一阶段的逻辑的功能决定了下一阶段逻辑的构造,所以是一种逻辑决定论

  下面,我来谈谈我的发展观。

关于心理发展,目前有五种重要的理论:包括:1、只讲外因不讲发展的,如英国的罗素的早期观点;2、只讲内因不讲发展的,如Karl Buhler的早期观点;3、讲内外因相互作用而不讲发展的,如格式塔学派;4、既讲外因又讲发展的,如联想心理学派;5、既讲内因又讲发展的,如桑代克的尝试错误学说。而我的发展理论和这五种是不同的,我的发展观是:内外因相互作用的发展观。我既强调内外因相互作用,又强调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心理不断产生量和质的变化。

   关于心理发展的本质和原因,我认为,心理、智力、思维,既不是起源与先天的成熟,也不是起源与后天的经验,而是起源与主体的动作。这种动作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适应。主体通过动作对客体的适应,乃是心理发展的真正原因。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幼小婴儿总是在抓握、拍打、摇晃玩具的过程中认识玩具的。如果不让他进行这些动作,他就不可能认识环境,更谈不上去适应环境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动作”逐渐内化了。这点我们稍后再做分析。  

此外,我还认为:个体的每一个心理反应,不管是指向于外部的动作,还是内化了的思维动作,都是一种适应。适应的本质在于取得机体和环境的平衡。我认为适应是通过两种形式实现的:一个是同化,即把环境因素纳入机体已有的图式或结构之中,以加强和丰富主体的动作。我反对联想注意和行为主义心理学把刺激与反映之间的关系看作单向的简单的关系:即S-R公式。我认为S与R之间具有双向关系:S<——>R。并用同化的观点展开了这个公式:T+I<——>AT+E,式中的T指结构,I指刺激(环境因素);AT指I同化于T 的结果,也就是对刺激的反应,E则是刺激中被排除与结构之外的东西。因此,S<——>R变成了S>AR>R,这就是说,刺激之加于同化结构而引起反应。另一个是顺应,即改变主体动作以适应客观变化,比如从吃奶改为吃饭,这就需要改变原来的机体动作,采取新的动作,以适应环境。这样,个体就通过同化和顺应这两种形式来达到机体与环境的平衡。如果机体和环境失去平衡,就需要改变行为以重建平衡。这种不断的平衡-不平衡-平衡--的过程,就是适应的过程,也就是心理发展的本质和原因.

    在我的《儿童逻辑的早期形式》和《儿童心理学》中,我都对制约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了分析,我认为,支配心理发展的因素有四:成熟、物理因素、社会环境、平衡。

    作为一名结构主义心理学家,我认为:心理发展是有结构性的。这里顺带介绍以下我的结构主义观点。我认为,思维结构有整体性、转换性和自调性等三要素。结构的整体性是说结构具有内部的融贯性,各成分在结构中的安排是有机的联系,而不是独立成分的混合,整体与其成分都有一个内在规律所决定。结构的转换性是指结构并不是静止的,而是有一写内在的规律控制着结构的运动和发展。结构的自调性是指平衡在结构中对图式的调节作用,也就是说,结构由于其本身的规律而自行调节,并不借助于外在的因素,所以结构是自调的、封闭的。

至于心理结构的发展,我认为涉及图式、同化、顺应和平衡。在这四个概念中,我把图式作为一个核心的概念。那么,什么是图式呢?所谓图式,就是动作的结构或组织,这些动作在相同或类似环境中由于不断重复而得到迁移或概括。主体为什么会对相同环境因素的刺激作出不同的反应,这是因为每个主体的图式的不同,以不同的内在因素去同化这种刺激,作出不同的反应。图式最初来自先天遗传,以后在适应环境过程中,图式不断地得到改变,不断地丰富起来,也就是说,低级的动作图式,经过同化、顺应、平衡而逐步结构出新的图式。同化与顺应是适应的两种形式。而同化和顺应既是相互对立的,又是彼此联系的。我认为,同化只是数量上的变化,不能引起图式的改变或创新;而顺应则是质量上的变化,促进创立新图式或调整原有图式。平衡,既是发展中的因素,又是心理结构。平衡是指同化作用和顺应作用两种技能的平衡。新的暂时的平衡,并不是绝对静止或终结,而是某一水平的平衡成为另一较高水平的平衡运动的开始。不断发展着的平衡状态,就是整个心理的发展过程。

关于发展阶段的问题,我也有我自己独特的看法。我的发展的阶段理论概括地说来,包括以下几个观点:

1、心理发展过程是一个内在结构连续的组织和再组织的过程,过程的进行是连续的;但由于各种发展因素的相互作用,儿童心理发展就具有阶段性。

2、各阶段都有它独特的结构,标志着一定阶段的年龄特征;由于各种因素,如环境、教育、文化以及主体的动机等的差异,阶段可以提前或推迟,但阶段的先后次序不变。

3、各阶段的出现,从低到高是有一定次序的,且有一定的交叉。

4、每一个阶段都是形成下一个阶段的必要条件,前一阶段的结构是构成后一阶段的结构的基础,但前后两个阶段相比,有着质的差异。

5、在心理发展中,两个阶段之间不是截然划分的,而是有一定的交叉。

6、心理发展的一个新水平是许多因素的新融合、新结构,各种发展因素由没有系统的联系逐步组成整体。

在环境的影响下,人的动作图式经过不断的同化、顺应、平衡的过程,就形成了本质不同的心理结构,这也就形成了心理发展的不同阶段。

具体地说,我认为,儿童心理和思维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1、感知运动阶段(0-2):这一时期的儿童能够以简单的动作作尝试,探测周围的环境。对这个阶段的儿童来说,自我和外在世界还没有明确地分化开来,即婴儿所体验到和所感知到的印象还没有涉及到一个所谓自我这样一种个人意识,也没有涉及到一些被认为自我之外的客体。婴儿除自己动作外,没有世界的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自我中心的。这一阶段儿童的特征为,只有动作的智慧而缺乏表象的智慧,他们仅靠感知和动作来探索并适应外部世界。这一阶段的儿童形成了动作格式的认知结构,它所蕴含的逻辑是动作逻辑,最后以形成客体不依赖主体知觉的永久性概念而结束。这一阶段包括6个分阶段:(1)大约从出生~1个月。纯先天的反射阶段。儿童主要以无条件反射适应外部环境。(2)大约1-4个月。在先天反射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些新的习惯。(3)从4个月到9个月。儿童的活动开始离开主体自身,涉及对外部物体施加影响。(4)大约从91112个月。活动的目的及手段已经分化,出现了智慧动作,即学会运用某种动作格式来达到某一目的。(5)大约从111218个月。儿童能发现产生有趣结果的新方法。(6)大约从1824个月,儿童发明了心理表征的新手段,即除了用身体和外部动作来寻找新方法外,开始在头脑中用“内部联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是感知动作结束,前运算阶段开始的时期。 

 2、前运算思维阶段(2-7):这一阶段儿童除了牙牙学语外,也开始了解到简单的符号象征真实世界的事物。这个阶段的儿童学会用符号和内部想象去思维,语言的出现与发展,使儿童能用表象、言语,以及符号来表征内心世界和外在世界。但他们的思考是无系统和不合逻辑的,他们是从自我出发来考虑问题,与成人的思维极不相同,思维还是直觉性的、非逻辑性的,且具有明显的自我中心特征。

我曾进行了一项儿童的空间知觉的研究,也说明了儿童思维的自我中心:儿童并不明白玩偶观察的角度与他们自己的不相同。

3、具体运算阶段(7-12):儿童在这一阶段的思维具有明显的符号性和逻辑性,能进行简单的逻辑推演。但是,他们的思维一般还不能离开具体事物的支持,有些问题在具体事物以及过去的经验帮助下才可以顺利获得解决,缺乏抽象性。

在这一阶段,儿童智慧发展的最重要表现是获得了守恒性和可逆性的概念。守恒性通过两种可逆性来实现:一种是逆反性,例如,—A+A的逆反或否定;一种是互反性,例如ABBA是互反的,儿童自身的左右和他对面人的左右就是互反关系。守恒性包括有质量守恒、重量守性、对应量守恒、面积守恒、体积守恒、长度守恒等等。

具体运算阶段儿童并不是同时获得这些守恒的,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先是在7-8岁获得质量守恒概念,之后是重量守恒(9-10岁)、体积守恒(11-12岁)。

质量守恒概念达到时作为儿童具体运算阶段的开始,而将体积守恒达到时作为具体运算阶段的终结或下一个运算阶段(形式运算阶段)的开始。

4、形式运算阶段(12-15):这一时期儿童的思维已能摆脱具体事物的束缚,能够设定和检验假设,监控和内省自己的思维活动,思维已经进入到了抽象的逻辑思维阶段。他们的思维已接近成年人。已能运用形式的逻辑推理方式去思考问题,并能有系统地对问题提出假设,然后论证假设。这些特征的出现,说明他们的心理发展已达到成熟阶段。

这一阶段儿童思维的特点是:

第一,思维摆脱了具体事物的束缚,把内容与形式区分开来。形式运算在本质上是由反映分类、序列等内化动作的那些命题之间的蕴涵和矛盾等逻辑关系所组成的。  

第二,能进行假设——演绎推理。形式运算思维力图运用隔离变量的方法来解决现实问题。特别是确定多种元素之间复杂的因果联系,这个特点使思维达到可能性的广阔领域。形式思维的一般特征,超出与经验事实直接有关的转换的框架之上,并且从属于假设——演绎运算”“形式思维的最基本的特征是在现实与可能性之间方向上的逆转。

第三,形式运算思维之所以能实现现实与可能之间的逆转,这是因为这些可能运算本身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联系,构成一个组合系统。所谓隔离变量方法的运用,就是在全部可能组合之中寻找并确定某种关键的组合。所以这种完全的组合系统是形式思维的标志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心理学观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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