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就进入到《立春》——我喜欢那些暧昧的色调,喜欢王彩玲用充满泥土味道的方言平静却满怀深情地描述这个低矮平庸的城市的春天:“立春一过,城市里还没有什么春天的迹象,但风真的就不一样了。”镜头却是从一个亭子,这个城市的致高点缓缓拉下来的,当时你就知道,总有些人是不甘平庸。
一、关于理想
别跟我谈理想,早戒了。
据说这是2007年最流行语录之一,这无关颓废,只是一种选择罢了。
就好像《立春》里在钢铁厂炼钢却考美院考到27岁的黄四宝,放弃北漂南下深圳,回家的时候俨然衣锦:叛逆的马尾、黑色的皮夹克、老旧的牛仔裤和长靴,那些癫狂的岁月随着它们已经被抛在风中。他只是变得似乎比一般人更适应世俗。只是当他在破碎的挡风玻璃后重逢王彩玲的时候,我看到他那不能承受的痛,毕竟,他也曾经理想过,也曾经为之奋斗过。
高贝贝踩着王彩玲的理想实现她男朋友的理想。因为这是理想!
王彩玲的理想是歌剧,要唱到巴黎歌剧院的歌剧。无知者无畏,人人都说你好你就以为你好,你就以为你最好。不知道这是一种大幸还是一种不幸。人活着总是需要尊重的,自尊,哪怕是虚妄的,也总是提醒着我们不辜负人生。当我们知道我们什么也不是的时候,我们总是容易相信我们永远也什么都不是。然而,一种错误的定位,让随之而生的错误理想成为一种戒也戒不掉的毒。它让人在夹缝中扭曲:不甘于生活,却无力改变生活。王彩玲提着行李箱赶上去火车站的巴士时,对想要跟她一起到北京去的服务生说:“你以为北京那么好去,在这里好好干你的工作吧!”王彩玲并不是没有认清过人生的,她知道飞蛾扑火的悲剧,她只是无法对她的理想视而不见。
我看不起王彩玲用谎言为自己争取别人的尊重,但我欣赏她漫不经心地说“我教不了你,我不久就要调到北京去了,很抱歉”时,那种由衷的清高和与她的外貌、方言不相称的优雅。她是真地相信她会离开的,30多岁的单身丑女人,她对她自己的人生还是在憧憬着的。
不再唱歌剧的王彩玲,带着从福利院领养的小女孩小凡开始卖羊肉。那双弹钢琴的手拿着刀砍羊排有一种令人辛酸的麻利。又或者这种心酸只是我们外人臆想的?她给兔唇的小女孩取名为“小凡”,说是“平凡的凡”,但当她带着小凡坐在天安门广场前满眼希望地注目天安门的时候,这个坚强的女人的理想从来都没有死去,平凡的小凡还是她的理想。
喜欢《立春》,因为它把现实表现得那么细腻和精致,以致于我们不需要英雄不需要奇迹也被感动。王彩玲离我们并不遥远,在某种程度上,也许我们就是她,只是我们未必有她勇敢罢了。
二、关于爱情
我正在重新相信爱情。起因不是因为《立春》,但立春也许会将这个过程向前推进。
王彩玲说不想在她的城市发生爱情,却在自己的小屋里将自己守了30多年的爱情无怨无悔地给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即使黄四宝酒醒以后将她在众目睽睽下狠狠地摔在沙地上,说:“我感觉被你强奸了”。那条黄丝带变得太耀眼……
对于王彩玲说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情,和幸福并无关联。
这个王彩玲爱着的男人,也是把爱情看得崇高的。不然他不会反应这么激烈,感觉这么屈辱。
爱着谁的谁不爱,不爱谁的谁却爱着,爱情的悲剧多少都是因此开始,又因此落幕。
起初,王彩玲说:“宁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
后来,王彩玲怎么也不答应跟同性恋胡老师假结婚,她说:“也许哪天一咬牙,随便找一个人就嫁了。”
然后,王彩玲带着墨镜走进了婚介所的大门,说想要找一个搞科研或者学医的。
最后,顺理成章,她领养了一个孩子,始终无法妥协于廉价的爱情。
慢慢的,我们都知道爱情并没有什么特别,或者我们只能以为爱情并没有什么特别。可是,还是有人迂腐地守着那个词,从来不肯轻易说出口,他们看上去有多寂寞。“爱”得太多的人,难道曾经幸福吗?上帝创造了人,创造了美丽的人和丑陋的人,遭遇爱情悲剧的几率,到了最后,其实却都是一样的。
三、关于归属
社会其实是一个陈列着瓷娃娃的架子,我们都被分在了其中的某一层,生活告诉我们不能成为异类,不能不甘于自己的位置,否则就有粉身碎骨的危险。
黄四宝不甘于自己的位置,他没有走到自己想去的层,最后只能选择另外一个地方,也是一种改变。
王彩玲不甘于自己的位置,并因此表现得与一切都那么格格不入。她的理想,也许称得上是一种虚妄,构成了对她的阶层的极大的轻视。人们当然有理由排斥她甚至憎恨她,毕竟不是只有她需要尊严的。
教芭蕾的胡老师是一个同性恋,他形容他自己是这个城市所有人眼中的刺。王彩玲没有答应跟他假结婚,他最后选择了用强奸自己的学生的方式将自己同化,那个时候他还穿着舞鞋。王彩玲去监狱看他的时候,他穿着犯人的布鞋再次立起了脚尖,脸上还带着一个舞者的满足。
原来人是被迫群居的动物。
《立春》给了我很多很多,有些是我一直想要表达的,有些是我差点遗忘的,有些是新的思考。“每年的春天一来,我的心里总是蠢蠢欲动,觉得会有什么事要发生;但是春天过去了,什么都没发生。就觉得好像错过了什么似的。”
谨以此文向《立春》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