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日志为你而写,因为感动,因为幸福。
我要记下你给我带来的点点滴滴的感动,希望当我们老的时候,能够一起坐在电脑前,回忆我们在一起的这些美好的日子。
可能顺序会有些乱,让我慢慢想起这些我希望能永远记住永远回味的甜蜜瞬间。
就在今天,晚上,当我肚子疼痛难忍,你把我拥入怀里,关切地询问时,当我捂着小腹准备去卫生间,你紧张得一把就抱起我穿过曲折的小路送我时,我第一次深刻的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受再多的苦难,我也会觉得生活永远甜蜜。
算算,日子过得飞快,搬回家已经四十多天了,可是仅仅四十多天我们之间却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在这之前,你一直都还是传说中的人物,彼此印象都不是很深,而现在,我们已是亲密无间的爱人,会因为一天不能见面而彼此思念的情侣,是的,有些突然,可是发生的又是这样的自然。
四十天前,关于我们,我记得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在去年年底,你,我和妈妈一起吃晚饭。那天心情真的是很好,一不小心我就把一瓶红酒喝完了,后来发生的事就只是记得断断续续的,好像吐得挺厉害,都凌晨了,你还在收拾被我吐得一塌糊涂的屋子,洗被我吐脏的衣服和床单。睡前妈妈问了我一堆关于你的问题——“喜不喜欢哥哥啊?”“喜欢。”“让不让哥哥受委屈啊?”“不让。”我只记清这几句对话了。再后来,我问你我那天的狼狈样子,你只是淡淡地说吐了你一身,然后就睡了。你哪里知道,我那么放肆的让自己喝醉,只是因为有你在,我觉得安全。
第二件事,是今年年初时,我们一家人本来是打算去朝阳公园逛庙会的,结果到了才发现根本没地方停车,就直接回来了,下车时,你过来轻轻的扶我,还护住我的头以防碰到车门。那一刻,我觉得哥哥是多么温柔的绅士,一定会有许多女孩子倾慕,而谁要是有幸成为哥哥所喜欢的女孩子,将是多么幸福而又令人羡慕。
第三件事发生在今年五一长假,爸妈回山东老家了,一天中午我过来蹭饭,家里没有其他菜了,你给我煮了一碗方便面,还放了许多青菜。虽然被辣得够呛,不过还是蛮温馨的,那是第一次和你单独相处吧!回学校时,你送我到门口,一个很小的动作,让我觉得也许我已经喜欢上你了,想知道那是什么吗?呵呵,也许你会觉得奇怪,只是因为当你轻扶我的腰送我出门时,我没有觉得反感反倒觉得很温暖。女子的腰异常敏感,被异性碰到会有很尴尬的感觉,只有碰到喜欢的人才不会生出反感的情绪,像我那样温暖的感觉,我想只会出现在非常亲密的人之间,当时我只相信这是错觉,绝想不到我们今天能成为情侣!
我是幸运的,我一定会努力珍惜!